◎榜眼bǎngyǎn
[the second place at palace examinations] 科舉時代對殿試第二名的美稱
m.⒈ 其名始于北宋初,當時殿試錄取的第二、三名,皆稱為榜眼。后第三名稱“探花”,榜眼專指第二名。
引宋王禹偁《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》詩:“貨船東下歷陽湖,榜眼科名釋褐初。”
《明史·選舉志二》:“﹝殿試﹞分一、二、三甲以為名第之次。一甲止三人,曰狀元、榜眼、探花,賜進士及第?!?br/>清趙翼《陔馀叢考·狀元榜眼探花》:“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為榜眼。葢眼必有二,故第二、第三人皆謂之榜眼,其后以第三人為探花,遂專以第二人為榜眼耳。”
科舉時代殿試第二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