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門庭相對。形容住處接近。 北魏酈道元《水經(jīng)注·沔水二》:“沔水中有魚梁洲,龐德公所居。
引士元居漢之陰…… 司馬德操宅洲之陽,望衡對宇,歡情自接?!?br/>周亮工《尺牘新鈔》引清熊文舉《與減齋書》:“今春與士業(yè)社兄望衡對宇,宛其一洲,所謂伊人,時勞兼遡。”
劉大白《鄰居的夫婦》詩:“一邊簫鼓聲中,一雙新夫婦在那兒嫁--娶,一邊拳腳聲中,一雙舊夫婦在那兒打--哭;難為他新新舊舊,冤冤親親,熱鬧煞這‘望衡對宇’!”
衡,指門。宇,指屋子。望衡對宇指門戶相望,房屋相對。形容住得很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