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混為一談
[mistaken for;confuse the issue;jumble together] 將本質不同的事物相混淆,說成是同一事物
優(yōu)雅的風度與客氣不應混為一談
⒈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,說成是同樣的事物。
引魯迅《書信集·致臺靜農》:“中國人將辦事和做戲太混為一談?!?br/>毛澤東《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》四:“剝削者的改造和勞動者的改造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改造,不能混為一談。”
亦作“混作一談”。 魯迅《集外集拾遺補編·拳術與拳匪》:“東瀛的‘武士道’,是指武士應守的道德,與技擊無關。武士單能技擊,不守這道德,便是沒有武士道。 中國近來每與柔術混作一談,其實是兩件事?!?/span>
將不同的觀念、事物當成同樣的來評述。
如:「進德修業(yè)絕不能和茍且逐利混為一談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