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。
明初吏部考察官吏,不稱職的分老疾、疲軟、貪酷、不謹(jǐn)四項(xiàng)。
漢字筆畫有側(cè)(點(diǎn))、勒(橫)、努(直)、趯(鉤)、策(斜畫向上)、掠(撇)、啄(右邊短撇)、磔(捺),謂之八法。多以指書法。
⒈ 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灋治官府:一曰官屬,以舉邦治;二曰官職,以辨邦治;三曰官聯(lián),以會(huì)官治;四曰官常,以聽官治;五曰官成,以經(jīng)邦治;六曰官灋,以正邦治;七曰官刑,以糾邦治;八曰官計(jì),以弊邦治?!?br/>《南史·宋武帝紀(jì)》:“九伐之道既敷,八法之化自理。”
⒉ 明初吏部考察官吏,不稱職的分老疾、疲軟、貪酷、不謹(jǐn)四項(xiàng)。 成化時(shí)加才力不及一項(xiàng)。 清代分貪、酷、疲軟無(wú)為、不謹(jǐn)慎、年老、有疾、浮躁、才力不足八種情況,而分別加以處置,稱八法。
引《清會(huì)典·吏部·考功清吏司》:“糾以八法:曰貪,曰酷,曰罷軟無(wú)為,曰不謹(jǐn),曰年老,曰有疾,曰浮躁,曰才力不及?!?br/>參閱清章學(xué)誠(chéng)《丙辰札記》。 清唐孫華《壽王冰庵太守五十韻》:“九閽深詄蕩,八法長(zhǎng)奸欺。”
⒊ 漢字筆畫有側(cè)(點(diǎn))、勒(橫)、努(直)、趯(鉤)、策(斜畫向上)、掠(撇)、啄(右邊短撇)、磔(捺),謂之八法。多以指書法。
引南朝宋鮑照《飛白書勢(shì)銘》:“超工八法,盡奇六文。”
唐沉傳師《次潭州酬唐侍御姚員外題示》詩(shī):“鏘金七言凌老杜,入木八法蟠高軒?!?br/>清馮桂芬《顧南林年丈七十壽序》:“工詩(shī)文,精八法,尤長(zhǎng)徑尺外大字?!?/span>
周代治理官府的八種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