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褫奪chǐduó
[deprive;strip] 依法剝奪
褫奪公民權
⒈ 奪??;剝奪。
引老舍《四世同堂》十八:“八張像蝗蟲的小嘴,和十六對像鐵犁的腳,就把他的學者資格永遠褫奪了?!?/span>
⒉ 謂剝奪衣冠,革除功名。參見“褫革”。
引明沉德符《野獲編·科場一·天順初元會試》:“至四年, 呂原再主會試,則浚先因亨敗,詐病,居家褫奪,又以怨望磔於市?!?br/>清梅曾亮《臣事論》:“彼士也,有考試場屋之苦,有文字聲病之學,違其程度,則又有褫奪撲責之刑以隨其后。”
剝奪。
如:「褫奪公權終身。」